法学课程介绍
以法学、政治学专业的理论、技能和思考力为基础,主要着眼于构筑政策制定中活用的实践性知识,培养区域社会中担任中坚角色的人才,以及具备经过学术论证的统合性实践知识、能够率先应对新的社会问题的人才。
法学课程的录取方针和学位授予方针
教育研究领域
法学课程包括法学专业和政治学专业两个教学研究领域。各专业的主要研究领域如下:
领域 | 主要研究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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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 | 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刑法学、法理学、社会法学、产业法学、国际关系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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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专业 | 政治理论、政治系统论、历史政治学、国际协作论、国际关系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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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介绍
法学领域
教授
法学硕士
人权保障、宪法判例、宪法学说
公法特殊讲义Ⅰ
教授
法学硕士
宪法、统治机构、宪法变动
公法特殊讲义Ⅱ
教授
法学硕士
行政过程、行政统制、行政救济
公法特殊讲义Ⅲ
副教授
硕士(法学)
行政法、地方自治法
公法特别讲座Ⅳ
副教授
博士(法学)
法、刑法、判例、解释论
刑事法特殊讲义Ⅰ
教授
法学硕士
物权、债权、亲族、继承
民事法特别讲座Ⅱ
副教授
博士(法学)
民法(主要是财产法)
民事法特别讲座Ⅰ
副教授
硕士(法学)
商法、公司法、商业交易法、公司治理
民事法特殊讲义Ⅲ
教授
法学硕士
纠纷解决手续、诉讼、ADR、破产处理
民事法特殊讲义Ⅳ
教授
博士(法学)
私人独占、不正当交易限制、不公正的交易方法
应用法特殊讲义Ⅰ
教授
硕士(区域政策)
生活实态、权利救济、政策形成诉讼、社会保障法
应用法特殊讲义Ⅱ
教授
法学硕士
国际法、维持和平行动
国际关系法特殊讲义Ⅰ
教授
博士(法学)
国际私法、国际交易法、国际经济法
国际关系法特殊讲义Ⅱ
政治学领域
教授
法学硕士
政治、思想、历史、文化
政治学特殊讲义Ⅰ
教授
硕士(法学)
政治系统、公共政策、数据分析、R
政治学特殊讲义Ⅱ
教授
博士(法学)
少数民族、移民、外国劳动者
政治学特殊讲义Ⅲ
教授
博士(区域研究)
南亚、去殖民地化、甘地
政治学特殊讲义Ⅳ
教授
博士(政治学)
政治学方法论、比较政治学、计量政治学、混合研究法
政治学特殊讲义Ⅴ
教授
博士(法学)
行政、地方自治、公共政策、危机管理
政治学特殊讲义Ⅵ
副教授
博士(史学)
联盟、战争、和平
政治学特殊讲义Ⅶ
预期就职去向
公务员(政策制定系统、司法系统、法务系统)、法律专职、企业法务担当者、职业提升者、博士课程升学者等。
攻读模型